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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声讨"万里大造林"第一人获国家赔偿21748.89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09:3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国成)受高额回报蛊惑投巨资购买林地,身陷“敲诈门”含冤被羁押219天,港城声讨“万里大造林”第一人焦振生历经漫长维权之路于近日获得国家赔偿,这位年逾古稀的老者最终为自己讨回了清白。

  老人遭“反咬”含冤被羁押219天

  2006年年底,秦市投资者焦振生老人多次要求万里大造林公司退还投资款无果后,将搜集来的证据提交给本报记者,同年12月14日,本报以《25万元投资“造林”要打水漂》为题,率先对焦振生等众多投资者轻信万里大造林公司承诺的“高额回报”,重金购买林权,结果面临血本无归的事件进行了报道。

  2006年12月30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同意给焦振生等少数几位投资者退还投资款,同时赔偿焦振生25万元。刚拿到25万元赔偿,焦振生便被送进看守所。原来他已被万里大造林公司以“敲诈勒索”的罪名起诉。

  2007年12月,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检察院作出了对焦振生不予起诉的决定。从2007年5月8日被送进看守所,到同年12月14日获释,他被羁押了219天。

  维权半年多终获刑事赔偿款

  2008年1月和4月,焦振生分别向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和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9月底,在走出看守所大门近300天后,他终于拿到第一笔刑事赔偿款。

  近日,记者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上看到,科尔沁区检察院按照《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赔偿焦振生被错误拘留、错误逮捕、违法羁押 219 天,赔偿金共计21748.89 元(依照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99.31元为标准)。对于焦振生提出的羁押期间造成多种疾病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赔付要求,科尔沁区检察机关未能作出赔偿。

  焦振生告诉记者,他将通过内蒙古检察机关对通辽科尔沁区公安分局进行起诉,要求其赔偿自己被错误拘押期间的误工、医疗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近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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