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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张杰)因楼上住户张某家的室内软管破裂,泡坏了楼下李某家的家具、衣物、墙壁,造成经济损失。昨天,大兴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9652元。(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李某说,2008年5月,他在外地出差,物业部门打电话说楼上张某家的软管崩裂,往外漏水。李某让同事赶紧去家里看,发现主卧、次卧室屋顶多处往下漏水,卧室地上全是水,家具都浸泡在水中,地毯已经变色无法正常使用。为此,李某重新购买了床、地毯、木地板和门等,花费2万余元。李某找张某协商赔偿,双方对数额分歧很大。
庭审中,张某辩称,他对软管破裂造成漏水的事实没有异议,但他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事发后,物业部门未及时关总闸,造成损失的扩大。因此张某只同意给予合理赔偿。
因双方对漏水造成的损失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法院委托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李某因漏水所受损失进行了鉴定,经鉴定损失为9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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