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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年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11:1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京10月23日消息(记者姚东明)《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号起实施。

  即将实施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范了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乘坐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市民关注的自行车能否进地铁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携带自行车进站乘车",但已折叠的折叠自行车除外。南京地铁总公司党委书记陈光表示:会制定一个具体的规定,现在正在调研市面上的各种各样自行车折叠以后的大小,然后由业务部门实事求是制定一个尺寸规定,尽可能满足大部分折叠自行车。对地铁如何保护乘客隐私的问题,《条例》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使用轨道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应当保护乘客隐私",这个规定在国内同类立法中还属首创。

  同时,条例中很多规定都把乘客的权益放在了突出位置。比如轨道交通的票价要和其他城市相协调,调价并要举行价格听证;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要保持空调、电梯等设施正常运转等。

  《条例》还规定,持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或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乘坐地铁的,最高可加收全程票价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无票或者遗失票据的乘客,也将要求其补缴全程票价。条例还明令禁止乘客携带宠物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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