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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0月23日电(记者 程士华、王圣志)记者从安徽巢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因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市、土地征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巢湖市政府原秘书长曹亚东涉嫌受贿100多万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曹亚东曾担任原巢湖地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巢湖市居巢区区长、区委书记,巢湖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巢湖市委党校副校长等职务。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0年1月至2008年4月,曹亚东利用其担任巢湖市居巢区区长、区委书记、巢湖市政府秘书长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市、征用土地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110多万元、美元1万多元、港币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0多万元的购物卡。
检察机关认为,曹亚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曹亚东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期间能主动交代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因此提请法院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