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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泉镇实行“新农合”看病报销提速6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3日19:4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0月23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武新星 通讯员周望纯 张玉) 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率先在全区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两级审核报销制度,并将建立独立的农民药费报销窗口,解决参合农民医药费报销周期长的问题,新制度的出台大大缩短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的报销周期,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到15天。

  该区龙泉镇试点实行的新农合两级审核报销制是指镇政府在社保所设专人受理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负责对农民的住院费用进行初审核算,然后报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复审,最后由区财政向镇划拨报销款,再由镇社保所直接将报销款发放给农民。旧的报销制度实行时,农民首先要将住院费单据交到村里初审,由村专管员上报到镇社保所,再由镇报送到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审核后将报销款下拨到镇,镇再下发到村,再由村专管员返给农民。镇社保所对农民的报销费用不具有审核权,而是由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审核,统一审核用时长,程序繁多,报销款到农民手中最快3个月、慢则需半年多,对那些需要定期到医院接受放化疗、透析治疗,且只能拿报销款后才能继续接受治疗的大病患者的诊治延误。

  实行两级审核报销制后,农民药费报销单主要审核工作都在镇社保所。现在,农民还可以直接将药费单交到龙泉镇社保所,镇工作人员在收到村民的住院单据后,直接依据报销标准,利用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各种费用的录机,核算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每月1日、15日进行核算,每人药费15天内即能审核完毕,区管理中心在3天之内复审完毕后申请拨付报销款,镇社保所直接将报销款发放给农民。

  此举改变了以往“农民将住院费单据交到村,村专管员上报镇社保所,镇社保所报区管理中心审核。划拨报销款到镇,镇下发至村,村专管员发放给农民”的模式,简化了报销流程,大大缩短报销周期。

  目前,该制度实行情况良好,镇工作人员接受了区合作医疗办公室专业培训,龙泉镇自8月1日起实行两级审核制以来,截至9月底已支付两次报销费用共114人次,总计报销金额338682元。基本上保证村民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拿到报销款,有效的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费负担,受到农民的欢迎。今后,龙泉镇将建立独立报销窗口,增派专职人员,进一步简化报销环节,村民直接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实现随诊随报的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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