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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中新社消息,南京市检察院公布的30起大案中披露的消息称,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逾一亿多元人民币。这件外界瞩目的大案首次得到官方正式消息证实。
姜人杰案发案已经有4年多时间,2006年法院就开始对姜人杰案进行审理,其进展情况一直为外界所关注。南京市检察院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30年办理的30件大案。姜人杰案成为其中之一,才披露了这一大案的准确信息。
姜人杰被捕前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13个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多家房地产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千元。
有消息称,这其中受贿案中一笔为8000万,成为大陆被曝光贪官单笔受贿之最。
该案由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南京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此,南京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细致地审查,于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被告人姜人杰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一审认定姜人杰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姜人杰已经提出上诉。
姜人杰简历
姜人杰,1948年12月生,湖北大冶人。2001年2月任苏州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委主任、党委书记、市外资办主任、市贸促支会会长、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年5月任苏州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