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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部门将重点检查车身及公交车广告
本报讯(记者/尹辅华通讯员/卢沁廖国津)记者昨日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截至上月,今年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违法医疗服务广告案件10宗,并停播一批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
下一阶段,全市工商部门还将重点检查车身及公交车上液晶屏播出的医疗广告是否已登记或合法。
市中山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广告被责令停播
据了解,为了强化医疗广告监管工作,市工商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做好户外医疗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从严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同时在日常的广告监管中,始终坚持做好广告监测和巡查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医疗服务广告的监测和检查。
“市工商局以医疗服务为重点,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全市工商系统共监测医疗广告近6000条次,查处违法医疗服务广告案件10件,并对佛山市中山医院、城门头门诊部、蓝天门诊、华康门诊、广州三甲医院讲座、广州生殖医学不育不孕治疗中心等多家医疗机构的广告责令停播。”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医疗服务广告的专项整治,尽可能地遏制了擅自发布、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净化了诊疗环境。
发现违法医疗广告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据了解,目前佛山市的医疗广告发布状况虽有明显好转,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电视、电台播出的有关医疗讲座或者医疗节目,不乏医疗广告成分,其内容常常被擅自篡改或者超出有关医疗广告审查机关所核准的范围,并涉嫌虚假。
“这些违规医疗广告具备三个特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同时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等。”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发现类似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通过执法办案推动医疗广告监管到位
“比如公交大巴的车身、车内电子显示屏、椅背、拉手广告等,以及出租小汽车车身都可能会出现宣传治疗男女专科病的广告,而这些广告将会影响到未成年人。”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据了解,下一阶段,全市工商系统还将继续重点整治与虚假违法医疗服务广告;并结合日常户外广告巡查,重点检查车身医疗广告是否已登记,公交车上电子显示屏医疗广告的内容是否合法,通过广告执法办案推动医疗广告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