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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创文广告违规也要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1:41  南方日报

  清拆首日拆掉违法广告29块

创卫创文广告违规也要拆
昨日,多个违章悬挂的公益广告被拆除。张明术王亮摄

  本报讯(记者/袁丁通讯员/穗城管陈彦佳冯永江)由广州市城管局组织的全市主干道违法户外广告清拆大行动昨日启动,当天就拆除违法广告29块,其中不乏带有创卫、创文内容的公益广告。城管局局长李廷贵表示,不论是公益广告还是商业广告,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经过正常的审批手续方可设置。

  昨日的行动由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冉申德现场督阵,广州警备区、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环卫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也参加了行动。城管部门对东风路、黄埔大道、机场路、机场高速两侧的无工商登记证件的违法户外广告及招牌实施了强制拆除。

  本月内75块违法户外广告将被拆除

  据统计,昨天全市共拆除违法户外广告29块,其中21块分布在东风路、黄埔大道、机场路、机场高速等路段两侧。在驻穗部队的大力支持下,8块附着在部队物业上的违法户外广告昨日也被拆除。

  昨日上午,当记者跟随拆除督察队伍来到广园中路拆除现场时,发现这里正在拆除的广告是一块公益广告,上面写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建设生态空港活力白云”字样。白云区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本是一块无主的广告牌,创卫期间有关单位拿来临时作为宣传板使用,但是这块广告的设置并没有经过合法手续,因此也必须拆除。

  广州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州是一个商业味很浓的城市,楼顶广告以其空间位置好、较大规模、宣传视觉效果佳等优势受到市场青睐。但是,这些楼顶广告大多存在超高、正对风口、支架不牢固等安全隐患,部分户外广告设置造价低廉、残旧破损更是有损市容形象。因此广州市决定组织职能部门,对城区主干道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范围内的违法设置、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设置不规范、设置期限已满、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彻底拆除。本月30日前,全市将有75块违法户外广告被拆除。

  近期拍卖户外广告经营权

  记者在名单中发现,这75块违法广告牌中,有9块都是带有“创卫”、“创文”、“建设首善之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对此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表示,根据广州市的有关法规,所有户外广告都必须首先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然后取得工商部门登记方可设置,无论是商业广告还是公益广告,都不能违反规定。

  据悉,在拆除违法广告的同时,广州市城管局还将分阶段分路段对城区主干道等重点地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记录、统计,摸清具体情况,为下一阶段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提供信息数据。城管部门将于近期组织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权的拍卖,以环市路为试点,统一规划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企业通过拍卖获得广告位,还必须承诺拿出一部分来作公益广告。这个比例一般是20%。”李廷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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