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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首发电子传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1:4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殷华)日前,海淀法院首次通过电子邮件,将传票送至双方当事人的电子邮箱中。整个送达过程为5分钟。

  海淀法院发电子传票的邮箱为统一邮箱,送达时进行了备份,发送后立即通知了当事人。

  案件的原告是一家律所,被告是一家知名网站。海淀法院送电子传票前,先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并提供了详细邮箱。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中,送达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电子邮件由于制度的原因,一直没有广泛运用。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明确规定涉外民事案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海淀法院首次将此规定适用于国内的民事案件。海淀法院专门制定了《电子邮件送达工作流程》,规定以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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