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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央组织部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并向全国组织系统印发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有六方面要求:一、政治坚定,服务大局。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忧患意识,勇于担当责任,主动为党分忧。二、思想解放,求实创新。开阔眼界思路,增强战略思维,研究探索规律,敢于攻坚克难。三、公道正派,选贤任能。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以德为先,科学评价干部,民主公平公正。四、以人为本,心系群众。主动服务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和谐理念,建设“三个之家”。五、努力学习,提升能力。勤于学习思考,善于调查研究,加强实践锻炼,争做行家里手。六、严于律己,争作表率。加强党性修养,砥砺个人品行,严格守法遵规,干净做事做人。
《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主要包括:严禁“封官许愿”,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谋取私利;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等。
中组部强调,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要调离组织部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