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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钱?他入室伤人后自首”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1: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尾随入室抢劫,不想一分没捞到还打伤一人,四川男子陈某经过几个小时的思想斗争后,走进了晋江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详见本报今年7月4日报道)。

  昨天,此案在晋江法院一审判决。因犯抢劫罪,陈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被责令赔偿受害人损失2325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手段恶劣,并造成轻伤的后果,但鉴于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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