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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签约出书遇“李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2: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赵颖 实习生王奕)昨天上午,刘涛(化名)发现除了他在文化部官网上查到,并支付了2万元签约合作的“中国文化管理学会”外,竟还有一家“同名孪生”学会。此后,文化部社团办证实,那家“同名孪生”的学会才是合法的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刘涛说,10月中旬,他从文化部官方网站上看到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网上称可以共同编辑文稿找出版社出书”,于是,刘涛和一名自称该学会下属委员会负责人的穆姓男子签订了出版协议书,并向其一次性交纳管理费2万元。

  昨天上午,在浏览文化部官网时,刘涛意外发现,在该学会网页上的学会简介后面还附加了一条网址,刘涛点开该网址后,竟然发现了另一个中国文化管理学会,“同一个学会竟然有两个不同的办公地址,肯定有问题”,他担心自己的2万元交给了一个“假学会”。在文化部官方网站上,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的地址在“北京朝内大街203号(文化部203办公楼)”,点击简介内容后附加的另一个网址,却发现另一个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的地址在“北京大兴区林校路4号”。随后,刘涛向文化部社团办核实得知,该学会的办公地址已经搬离朝内大街,目前位于金台西路附近。为了进一步核实,刘涛又赶到该学会位于金台西路附近的办公处,从学会工作人员处得知,与他签署协议书的穆某并不是该学会在职人员,“真不知道该相信谁,只要我的2万元能全额要回就好”。

  此后,记者拨通了文化部社团办的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中国文化管理学会隶属于文化部社团办,该学会的会长和法人代表是汪建德,“穆某不是会长、副会长或法人代表”。他说,由于内部管理混乱,目前,该学会正处于整改中,已被要求停止一切活动。他表示,“该学会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议受害人起诉解决”。

  昨晚,该学会会长汪建德给记者发来一份声明称,该学会去年初就已不在朝内大街203号办公,“穆某与该学会下属任何部门均没有任何关系”,各专业委员会的印章2006年就已收回。去年6月,该学会发现文化部官网上该学会的信息被篡改,随即与文化部办公厅和社团办联系申请改正,但至今未改。声明称,对于穆某签署的加盖文化经济专业委员会印章的协议“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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