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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 国家要赔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2:07  华龙网-重庆商报

  

精神损害国家要赔了
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
精神损害国家要赔了
崇州,工人们为灾区赶建板房生活区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昨日开始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邮政法修订草案等。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昨日首次提请审议。草案修改有关规定,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情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草案还修改规定确定双方举证义务,明确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草案增加规定,以保障赔偿费用的支付。

  专家解读

  可能参照民事案件赔偿标准

  曾参与《国家赔偿法》起草及修正案意见征询、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说,现行《国家赔偿法》是不赔精神损害的,不管你受了多重的伤,不管你失去了多久的自由,你的精神损害索赔都只能是说说而已。在佘祥林案件中,3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只实现了40万~50万元,其中大部分还是当地政府以“生活补助款”的形式发放的。“此次《国家赔偿法》修订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其赔偿范围。”马怀德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害后果,往往大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国家赔偿法将精神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将从保障人权的角度,给予申请人最大保护。对于具体的精神赔偿金标准,将由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完善,可能会参照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草案明确,申请人在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国家申请后7日内将申请转交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5日之内应当将申请人申请的款项拨至赔偿义务机关。“不管最终的结论是赔或不赔,经费首先到位,这样的规定,从程序上解决了赔偿款项不能到位的难题。”

  防震减灾法

  汶川抗震救灾做法将制度化

  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昨日首次提请审议。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对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成功做法,特别是对四川汶川抗震救灾的成功做法予以制度化。

  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规定,对过渡性安置方式、安置点选址和用地、政府在安置中的责任及尽快恢复生产等作明确规定。草案对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地震预报统一发布等制度做了修改和完善,以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草案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国务院发布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内的地震长期预报、中期预报、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和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草案规定,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食品安全法

  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昨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作了有关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刘锡荣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以后,社会上对食品安全法更加关注。此次食品安全法草案作了多处修改。

  要加强对食品的检验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加强食品检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食品添加剂监管更严格

  对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不合格食品要责令召回

  完善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不得瞒报食品安全事故

  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部门通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和向上级政府卫生部门报告。县级政府和上级政府卫生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

  金融国资适用国有资产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3日对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新修改的草案明确,包括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内的各类企业国有资产都适用本法规定。

  此前,在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曾规定本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该规定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否适用本法,规定得不明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也应适用本法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财经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认为,为避免在理解上产生歧义,在本法总则中明确,包括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内的各类企业国有资产都适用本法规定。

  专家解读

  有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尽管草案只纳入了经营性资产,不包括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但草案明确涵盖金融类资产,对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而言依然是个不小的进步。

  邮政法

  经营快递须申请许可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3日开始首次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

  根据修订草案,我国将建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严格快递业务市场准入。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草案还明确了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规定邮政企业承担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邮政普遍服务,是指以合理的资费,为本国境内的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符合一定标准的基本邮政服务。草案还规定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5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综合新华社、中新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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