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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主犯各领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2:3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商洛讯 (记者 申震 通讯员 唐红卫) 近日,由国家和省森林公安部门挂牌督办的“12·15”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斑羚案在丹凤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两主犯各领刑十年。

  2007年10月,禹贵红来到陕西商洛结识了同样从事野生动物非法经营的邢俊堂。当年10月下旬,邢俊堂在山阳县银华镇从被告人叶载鹏处非法收购斑羚2只(死体)后,又非法出售给商南人陈明建(已判刑)。11月下旬至12月,邢俊堂先后在丹凤县竹林关镇等地非法收购斑羚17只(死体),其中从被告人范学治、杜松柏处各收购2只,从被告人刘永民处收购1只。12月14日,邢俊堂将其收购的17只斑羚非法出售给禹贵红。后在运往商洛市商州区时被林业执法人员查获。 经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刑事鉴定中心DNA鉴定,执法人员所查获被剥皮的动物为斑羚。斑羚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丹凤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邢俊堂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禹贵红因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范学治、叶载鹏、杜松柏、刘永民等4人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又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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