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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行业拟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2:34  新闻晨报

  □记者 张谷微

  晨报讯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开始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记者昨天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根据修订草案,中国将建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严格快递业务市场准入,相关具体准入标准有望明年上半年公布实施。

  据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邵钟林介绍,现行邮政法自198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目前的修订草案增加了“经营快递业务的规定”一章,明确规定:“国家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这意味着,企业法人在工商登记之前,必须先经由邮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才可申请经营快递业务。早在2005年8月,中国国务院通过《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启动邮政体制改革时即提出“对快递等邮政业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修订草案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此外,修订草案还规定了许可证申请和审批的程序等。企业根据经营地域范围不同,可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或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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