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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校学生偷手机检察院不予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4: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王敏玲宋欢记者李寰)“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是你们给了我改正错误的机会,学校也同意不开除我……”这是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昨日收到的一封感谢信,写信的人名叫张小丽(化名),是成都市某卫校的学生,因为偷了同学手机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因此可能面临坐牢的后果。但青羊区人民检察院经过研究后对她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并由此推行了“亲情告知制度”,以此更好地挽救失足青少年。

  检察官们还专门跟张就读的学校取得联系,希望能够不开除张给她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学校最终同意给张小丽留校察看一年,推迟5个月领毕业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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