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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广东污水处理一直处于亏本状态,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接访中获悉,广州市今年年底前将上调污水处理费标准。按照规定,广州的收费标准不能低于0.8元/吨,具体须经过听证程序确定,但听证会至今没有具体时间表。
用水量或继续以九折征收
早在去年年中,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就表示,广东将逐步提高污水排污费。广州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建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污水处理费标准将上调至不低于0.8元/吨。
广州现行自来水价格中含有每吨0.7元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90%征收,即相当于实际收费的“九折”,为0.63元/吨,居民水价每吨为1.32元,加上0.63元污水处理费合计1.95元/吨。市物价局副巡视员雷金莲昨日接访时透露,新的收费标准实施后,“九折”收费这一方式将考虑沿用。
听证会召开时间一再推迟
按照《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广州市的污水处理费上调幅度需经过听证才能最终确定。广州市物价局副巡视员雷金莲表示,物价部门正全力推进收费改革,在年底前制定并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但记者获悉,由于水务、建委、市政园林局等部门的职能关系没有理顺,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方案迟迟未能确定,听证会召开时间也只能一再推迟。记者昨日向市水务局求证,有关负责人答复称,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是由物价部门负责的,“有需要我们会配合,但怎么调整不是我们负责”。
污水处理通过提价来止亏
据悉,目前广东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低于正常处理成本。从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可见,广东省的污水正常处理成本在0.8~1.1元/吨范围,而目前省内多个城市的污水处理费均低于0.8元/吨,存在“入不敷出”的状况。
据介绍,在污水处理费收入远低于处理成本的情况下,政府财政需要投入补贴,以达到增强整污能力的要求。因而,上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出发点是“补偿成本”。广东省关于加大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力度的文件也要求,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要按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确定,到2010年底,各市、县城区和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建制镇,都要将收费标准调整到合理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