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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将纳入国家赔偿 财政支付赔偿金15天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4:42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 国家赔偿法修改有望终结缺失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昨日,首次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

  民事侵权已有精神赔偿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向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表示,现行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但在民事侵权赔偿中,已经允许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草案明确规定,致人精神损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草案未对赔偿标准作出统一规定,李适时解释,因现实中此类情况非常复杂,法律难以作出统一规定,可由最高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应用的解释。

  遭刑讯逼供给国家赔偿

  草案第三条涉及行政赔偿,主要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的情形,包括违法拘留或其他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实施暴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对于刑事赔偿的情形,草案第十一条则给予了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等职权时出现以下侵犯人身权的情况需给予国家赔偿,包括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误判决、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等。

  财政支付赔偿金15天到位

  草案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W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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