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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彻底废除免检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4:45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 周婷玉 张景勇邹声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23日指出,针对“三鹿事件”的发生,对食品安全法草案重点作了修改,以从法律制度上预防和处置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草案三审稿在规定企业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要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的规定。草案同时还强调了政府在召回中的责任。草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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