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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个采暖季13.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热电管网集中供热工程不向居民收取建设费
本报10月23日讯(特约记者 靳子荣)记者今日上午从忻州市政府获悉,该市今年热电管网集中供热工程不向居民收取建设费,居民供热价格不做调整。
昨日,忻州市专门召集财政、建设、物价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城区冬季供暖专题会议。在听取了相关部门汇报后,会议对涉及今冬明春供暖的问题作出决定:今冬明春居民供热价格不做调整;热电管网集中供热工程不向居民收取建设费;实施热电联产改造工程中,已经向居民收取费用的逐步退回;机关事业单位热电供热建设费由受益单位和同级财政负担。忻州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近800万平方米,其中居民集中供热面积近500万平方米。据物价部门初测,供热企业今年一个供暖季的热费成本为28元/平方米,按去年13.5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居民热费后,财政需补贴7000多万元。
此前,该市主要领导率建设、环保、财政、物价、煤气等部门和忻府区负责人到供热工程施工地现场办公,表示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供热,按质送暖。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市煤气供热公司、市供热公司等5家涉及供暖的企业负责人也做出承诺,确保百姓过一个“暖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