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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近八成听证代表同意“调高0.9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5:08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城区居民住宅区域供热价格每月每平方米由3.5元调整为4.4元

  本报10月23日讯 (记者 尚云)今天上午,晋中城区区域供热价格听证会在该市物价局召开。居民代表、机关企业代表共31人参加,24人同意按第一套方案调整供热价格。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每月每平方米调高0.9元,由3.5元调整为4.4元。

  晋中市现在的供热价格是2005年听证会后确定的。听证会上,供热企业代表称,晋中城区16家供热企业今年负责的区域供热面积达1030万平方米,按平均煤价445元/吨、居民住宅热价3.5元/月/平方米计算,价格成本倒挂2.28元/月/平方米。两套调整方案中,第一套方案是在争取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制定的;第二套方案按供热企业完全成本定价。

  代表们大多对因煤炭涨价调整供热价格表示理解,同时希望考虑大多数居民的承受能力,政府对困难企业、“低保户”给予补助。听证会结束后,晋中市物价局将综合与会代表意见尽快上报晋中市政府,由市政府最后确定今年供热价格。

  另据了解,对晋中城区供热用煤,市政府已采取“定煤矿、定量、定价”供应方式,按照今冬供热用煤42万吨的用量,落实到榆次、寿阳的20个煤矿。晋中财政还决定拿出3000多万元补贴城区区域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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