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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不能抵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06:4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据新华社电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背景吹风会上表示,在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应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产作为抵押。

  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房产是农民最后的生存依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拿走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房产,否则会引发农民流离失所,影响社会稳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必须避免农民“失地、失业、失住房”的情况发生。

  同步播报

  中央明确不许再建小产权房

  中央电视台记者在会上问,农村“小产权房”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次《决定》中或者说中央有没有这方面新的政策?如果有的话,怎么样加以解决?

  陈锡文回答说,“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违法批准建设“小产权房”,违法开工建设“小产权房”的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很多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不可能对国家的法律有这么多的了解,觉得便宜就买了。那么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在这种非法交易中形成的权利合法化,这是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的具体措施。但是明确一条,“小产权房”绝对不允许再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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