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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法制日报》 报道,“……为进一步解放思想……罗平县在林业局等七个单位开展‘一周局长’试点工作……”截至10月18日,在云南罗平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仍然可以看到罗平县委组织部秘书科于2008年7月24日发布的“罗平县开展‘一周局长’试点工作”文章。
“一周局长制”一经面世,舆论一片哗然。记者电话采访罗平县委组织部及宣传部,得到的答复不是领导不在,就是无可奉告。
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杨临宏教授严肃地指出,“一周局长制”严重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条例》、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同时,杨临宏对“一周局长制”的具体实施产生质疑,他说,如果“一周局长”上任后,没有把原任局长免去,就会存在两个局长,这样就违背了国家干部职数配备的政策,如果照这样下去,“一周县长”、“一周省长”陆续出来,国家岂不是乱了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