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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早7时30分,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治安大队组织有关派出所民警,到英雄山风景区进行非法养犬行为清查,并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办理年度登记。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不准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等场所。
郝鑫城张庆村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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