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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弄到营运人力三轮车指标,襄樊男子冒充“人大纠风办主任”获刑12年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蔚华)在襄樊,营运人力三轮车指标有限,黑市上每辆炒到数万元。襄樊男子李某冒充人大纠风办主任,伪造襄樊市政府公章和市委书记批示,以帮人购买营运人力三轮车为名,伙同他人行骗近25万元。昨日,记者获悉,襄樊市襄城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和王某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5年。
三轮没买到 12万打了水漂
2007年12月15日,杨某到襄樊市公安局报案称,他买三轮车被骗11.6万元。
据杨某介绍,2007年4月,杨某在妻弟订婚宴上认识了李某。李某自称该市人大纠风办主任,可帮杨某弄营运人力三轮车指标。很快,李某告诉杨某弄了4辆三轮车。5月10日,杨某交给李某4万元。
同年8月,李某告诉杨某又弄了6辆指标。不久,杨某给李某6万元。11月,李某仍未买回三轮车,且不再接电话。杨某感觉被骗,到市人大询问,得知没有李某其人。至此,李某共骗取杨某现金12万元。
随后,襄樊警方查明,李某和另一名男子王某系行骗者,两人谎称能弄到营运人力三轮车指标,还骗得其他7人共13.2万余元。
“人大纠风办主任”被判12年
据李某介绍,杨某给他开的收据用的是“中共襄樊市人民政府批示纸”,落款是“襄樊市人民政府”。初次见面,李某还拿出一份市委书记“批示”的复印件。
经查,李某使用的政府批示纸是在打印店制作的,政府公章是假印章,市委书记的“批示”也系伪造。
李某交代,他曾听说该市人大要成立纠风办,于是就在外自称人大纠风办主任,以方便办事。
法院查明,2005年9月至2007年11月,李某、王某以帮人购买营运人力三轮车为名,先后骗取24.86万元。
日前,襄樊襄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为解决城市下岗人员生计,襄樊市政府给部分人力三轮车主发放了营运证件,并严格控制车辆总数。通讯员 蔚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