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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客户能否搭上利率“优惠车”本周可能见分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10: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从本月27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而对于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是否也能享受到利率7折的优惠?记者昨天从京城多家银行了解到,分行正在等候总行的规定,再出台相关细则。而昨天有银行房贷部负责人透露,根据央行此次的调整精神,商业银行获得了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全国各地的政策可能会出现差别。

  记者昨天从工行、中行、民生银行及浦发银行的房贷部门了解到,总行正在开会商议政策调整的方案,然后才能对房贷老客户能否享受到优惠利率进行答复。相关人士透露,因为央行规定调整从下周一就开始执行,所以细则本周之内可能出来,然后下发到各地分行执行。

  根据央行的规定,其利率调整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属于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的综合评估;二是贷款合同对于贷款利率调整方式的约定。

  记者从一家银行支行房贷部门了解到,该行对房贷老客户一直以来执行政策规定的最优惠利率——即央行基准利率的0.85倍,而每次政策调整后,如果客户一直按期还款,没有逾期、拖欠等,一直在行内的优质客户名单上,就会自动延续这一优惠利率。这家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客户想知道自己是否能享受优惠利率,可以到自己经办贷款的银行咨询,客户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所贷款支行打印调整过的还款计划表。不过,此次调整能否和往常一样,还得看到总行的文件才能定。

  另外,央行表示,对于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金融机构应按原贷款合同约定条款,在综合评估风险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已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的利率水平。这意味着商业银行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RB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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