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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权力运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10:0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奇)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监督法研讨会,旨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监督法贯彻实施,继续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的质量与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出席会议并讲话。

  上午的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凤山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法基本情况”的主题发言,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内务司法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国家行政学院,西城区、朝阳区、大兴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的大会发言。下午的分组会议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进行了讨论。

  杜德印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依法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保障首都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的科学理论、重要指导方针和重大战略思想,人大的监督工作必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依法有效行使职权,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民主法制保证。

  杜德印指出,要深刻认识人大监督的性质和目的,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监督的作用,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要充分认清人大监督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与“一府两院”工作目标统一的前提下,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特点和具有的民主性、全局性和权威性优势,不断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杜德印强调,国家权力能否正确有效运行,关系到人民权利能否切实实现。人大监督要以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完善,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扩大民主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杜德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积极转变监督工作方式,做“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事,使人大监督走上注重实效、增强实效的轨道。要围绕科学发展,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目的性和针对性;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统筹协调,切实提高各监督环节的质量,把人大监督过程变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加强市、区(县)人大常委会沟通与联动,提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素质与能力,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晨、柳纪纲,秘书长唐龙出席研讨会。 RJ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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