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认定隐匿公文 台"监院"今或通过弹劾叶盛茂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10:13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24日讯 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隐匿陈水扁家庭洗钱情资,“监委”已完成调查,认定叶盛茂实际隐匿的是两件公文,并据以对叶盛茂提案弹劾。“监院将”在今天召开审查会,可望顺利通过。

  据台媒报道,叶盛茂被控隐匿陈水扁家庭洗钱情资,台北地检署8月底起诉叶盛茂并求刑两年半后,“法务部”考绩委员会认为叶盛茂已有公务员惩戒法第二条的违失情事,将叶盛茂送请“监察院”审查。在台北地检署起诉叶盛茂前,“监察委员”洪德旋也申请自动调查叶盛茂涉嫌隐匿公文案,“监察院”轮派“监委”钱林慧君共同查案。

  如今,法院以图利罪名裁定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当庭收押,“监察院”亦已在近日完成调查报告。据了解,“监委”调阅“检察总长”陈聪明亲自送交的两份叶盛茂提供陈水扁的艾格盟联盟文件。

  “监委”调查发现,2006年11月检方正式就机要费案将吴淑珍起诉,当时艾格蒙联盟随即以“吴淑珍”之名清查,始发现吴曾在泽西岛开户,因此在同年12月5日通报台洗钱防制中心。孰料叶盛茂未据此做为检调持续侦办的依据,而私自隐匿并于2007年初向陈水扁报告。

  因此,调查“监委”据叶的签字,认定2006年底和今年1月18日的艾格蒙文件“均为公文”,而非叶所声称的“一情资、一公文”,因此叶其实隐匿两件公文,并据以对叶盛茂提案弹劾。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