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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 邹声文、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比较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建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政府应当对其加强监管。
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但是我国食品生产和经营是多层次的,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约占生产企业总数的25%,食品小作坊占了大多数,而它们又是许可制度监管不到的,需要通过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来保证食品的安全。
因此,食品安全法草案三审稿将有关规定修改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