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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式”回乡证陆续过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12:3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徐再杰 通讯员刘卉报道 记者昨日从文锦渡边检站了解到,今年以来,经文锦渡口岸出入境的许多港澳同胞持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俗称“回乡证”)过期现象屡有发生,特别是客流高峰期类似案例每天都有数起。因此,文锦渡边检站特意提醒持用《港澳同胞回乡证》的港澳旅客,出行前请务必留意证件有效期,以免因证件过期而耽误行程。

  据了解,“本式”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属于港澳居民回乡证件的一种,目前与“卡式”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卡”)共同使用,作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入出内地的旅行证件和在内地住宿、居留、旅行等的身份证件。从1999年1月起,公安机关停止签发《港澳同胞回乡证》,开始为港澳居民签发10年多次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但1999年以前签发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在其10年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如今,这些《港澳同胞回乡证》已经陆续过期或即将过期,而持用此类“回乡证”过关的多为香港澳门地区的老年旅客,容易忽略证件的有效期。10月23日下午,来自香港的吕阿婆拎着大袋小袋从文锦渡过关前往中山老家探亲,边检执勤民警发现她的回乡证已于今年6月份过期;吕阿婆无奈之下只好拎着东西返回香港。据执勤民警透露,类似吕阿婆这样的情况今年以来在文锦渡口岸已经多有发生,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港澳旅客入境时证件尚未过期,但在内地逗留期间因疏忽留意证件有效期,导致出境时证件过期而无法顺利返回。

  因此,文锦渡边检站特意提醒广大旅客,如果回乡证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尽快到有关部门换领新的有效证件。持回乡证入境到内地探亲旅游的港澳居民,应在证件有效期内出境,如证件已经过期,可在事先到有关部门办理一次或两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后再前往边检部门办理出境手续。否则,边防检查站可阻止其出境,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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