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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伙同他人在派出所内将被害人李胜利打昏,并扔到楼下摔死的河南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原民警李立田,23日在周口市被执行死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9月20日上午,受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和李立田之托,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张伞、许磊(均另案处理)等人,将曾与吕留生家人发生过口角的周口市纱厂下岗工人李胜利带至派出所。在中午接受过吕留生的宴请后,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人与吕留生一起回到派出所,用衣服蒙住李胜利的头,对他进行轮番殴打。
当李胜利被打昏迷后,李立田、吕留生提议把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灭口。此后,李立田、吕留生、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将李胜利抬至派出所三楼女厕所门口,将其从楼上推下。致被害人李胜利经抢救无效死亡。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立田、吕留生、冷飞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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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父亲被气得心脏病发作去世
据广州日报报道 今年5月10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下达的一审判决中,七一路派出所民警李立田被判处死刑,川汇区法院书记员吕留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被判处无期徒刑。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判决赔偿额为4.89万元。李胜利家属随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月11日,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二审时,3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耍横,休庭时3名被告人家属鼓掌欢呼,并大声喊叫:“坚持住,我们一定给你们翻案!”被害人李胜利父亲当场被气得心脏病发作,第三天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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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被害人李胜利“跳楼”
李胜利:周口人,死亡时37岁,周口市纱厂下岗职工
●2004年9月20日上午9时,受李立田之托,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带领几名民警将李胜利带到七一路派出所。
●下午2时许,几名涉案民警对李胜利进行殴打。
●昏迷的李胜利被几名涉案民警从3楼推下。
●下午3时30分,李胜利被送往医院,3个小时后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