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11月起货车不穿反光“背心”将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14:50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据浙江高速交警温州支队消息,11月1日开始,没有贴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的违法车辆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或就近引导其离开高速公路。高速交警将严查不贴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的违法行为,对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按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200元处罚,车辆发生故障、事故未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的,将按规定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货车和挂车是否按规定在后下部、侧面安装防护装置,检查重型、中型货车及其挂车是否按规定在后部、侧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检查汽车(含在用车,三轮汽车除外)是否按规定配置三角警告牌。货车、挂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将无法通过车辆年审。

  浙江高速交警温州支队的一位民警介绍,粘贴了反光标识的货车,在夜间400米之外甚至更远的距离,就能给后方来车以很好的警示;没有贴反光标识的货车仅凭尾灯的亮度,最大可视距离在200米左右。车辆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的认定,主要是看有没有国标认定标志,而现在市面上假的反光标识大多就是一张纸,精确度和反光度都不够,起不到安全防护的作用。

  “现在正好是多雾季节,高速公路上车辆增多,安全隐患也会相应增加。作为货车司机来说要特别注意,车辆一定要张贴反光标识,并随时注意清洗车辆,保障反光标识的醒目。”省高速交警温州支队的负责人称,“货车不贴反光标识就上高速公路不但要受到经济上的处罚,还会对车主也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货车由于速度慢、车体大,如果没有醒目的反光标识来提醒后面的司机保持车距,就很容易引发事故。现在只是针对是否粘贴反光标识进行检查,下阶段我们还要对车辆反光标识部分脱落、污损以及反光效果差等现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通讯员:杨平峰 记者:姜巽林)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