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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官商勾结等4个原因致重特大事故频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15:5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专电 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毅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通过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这十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初步分析发现,导致事故有四个主要原因:

  第一、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据分析,这十起特别重大事故中有5起都是非法生产、违法生产导致的,比如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它的生产许可证已经吊销了,而且是违规建库,非法排尾,最后导致了溃坝,是非法违法生产的一个典型。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了44人遇难。今年以来煤矿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发生了25起,有一半都是非法违法生产造成的。

  第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章不循。我们分析了,几乎所有的责任事故都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我们有一些规章制度很好,但是到了有些单位就形同虚设。最典型的就是山东胶济铁路“4·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72人遇难,400多人受伤。这就是列车超速造成的,是在超速过程当中没有得到制止,很多岗位、很多环节都没有照章办事。列车司机没有执行列车瞭望制度,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减速措施。车站的值班员接到了有关限速的命令,按规定应该提前通知列车的司机,但是没有提前通知。铁路局的调度员在下发限速命令的时候,又偏偏漏发了。所以各个环节都没有认真地执行制度,有章不行,违章作业,最后酿成了这起大祸。所以安全生产事故可以说99.9%都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

  第三、在监管方面,确实存在着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问题。发现了非法违法的行为没有采取果断的措施进行处理,甚至熟视无睹。比如说类似于深圳舞王俱乐部的歌舞厅并不是这一个,而且事后检查发现,很多类似部门都没有安全措施,这就是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给非法业主提供了一定客观条件。

  第四、事故背后确实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官商勾结,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充当这些非法业主、非法矿主的保护伞,甚至参与瞒报。所以这些非法业主有恃无恐、铤而走险。

  以上四方面的原因,导致了一个时期以来重特大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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