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 通讯员 任孔奎) 因用信用卡恶意透支5000元人民币拒不归还,任某近日被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任某于2006年3月在彭水县工商银行办理了牡丹信用卡,同年4月3日至30日在银行用信用卡透支现金5000元,在规定还款期限内没有归还。工商银行于2006年10月17日至2008年4月先后三十余次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任某催收透支款及利息,任某以各种借口拒还此款。今年8月28日,检察院以任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