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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上免检标志可使用至年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2:15  京华时报

  市民张先生反映:10月22日,我前往中关村家乐福店购物时,发现一盒蒙牛高钙牛奶的包装盒上,印有国家免检产品标志。并且包装上写有选择蒙牛的七大理由,第四条写明“国家免检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已于9月18日发布公告,所有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资格,不得再开展免检内容的广告宣传。蒙牛仍使用国家免检产品标志印刷,是否违法?(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核实:10月23日,记者来到中关村家乐福店,发现一箱盒装的500毫升的伊利牛奶上也印刷有国家免检标志。

  回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称,为避免企业现存包装浪费,从2008年9月18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仍然可以使用。在此期间,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志规定查处。但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否则依法予以查处。

  本报记者 彭科峰 实习生王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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