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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会计挪44万被判5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3:02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钟臻 实习生 黄婕)月薪不超过千元的女会计,身上却穿戴着上万元的名牌衣服和首饰。昨日,江北法院对职务侵占44万元,供自己消费的原南方五交化公司女会计陈某作出入狱5年半的判决。

  据检方诉称,陈某在2000至2007年期间,一直担任着南方五交化公司出纳兼任九龙坡分公司会计的职务,在此期间,陈先后18次以现金支票从公司以及九龙坡分公司账户上,取款44万余元用于自己消费,其中的19万余元,是陈在取款后用作废的支票存根记账的手段非法侵占所得,其余的20余万元是被陈挪用的公司资金。检方认为,陈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

  庭审中,对于检方的指控,陈某作了有罪辩护。陈某说,她非常喜欢买衣服,但由于收入不高的原因,曾多次错过看中的衣服,看着心仪的衣服被人买走,她再也抵挡不住诱惑,于是才有了用公司的钱购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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