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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男”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3:03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秦雷)10月23日,道外公安分局经过连日调查取证,获取证据后将“10.7”案件中的“嫖客”阿峰(刘晓峰)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刘晓峰,男,38岁,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刑。近日,道外公安分局办案单位民警对“10.7”案件中的“嫖客”阿峰进行的变态游戏中是否存在猥亵、侮辱妇女的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取证。经过对“燕燕”伤势法鉴,讯问“嫖客”刘晓峰,目前警方已基本掌握了“嫖客”刘晓峰涉嫌猥亵、侮辱妇女的犯罪证据;同时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刘晓峰对侮辱、猥亵“燕燕”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月23日,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警方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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