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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装定金出纠纷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4:05  哈尔滨日报

  上周,市民王女士向南岗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东易日盛宏宇装饰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双倍返还家装定金。据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女士在起诉书中表述,2006年8月26日,东易日盛公司举行推销活动,宣传其质量好、价格低,当时王女士正打算买房装修,就当场交了3000元定金。今年4月,王女士买房后便找东易日盛公司商谈装修事宜,但被拒绝,之后她多次向对方索要定金,均遭到拒绝。王女士8月下旬将东易日盛公司告上法庭,结果,在庭审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该公司向法庭出示的营业执照表明,目前的公司名称叫做“东易日盛宏宇”,而给王女士开具收款收据的却是“东易日盛千宇”,公司“大名”虽然都叫东易日盛,“小名”却有一字之差的区别。法庭上,“宏宇”的律师说,“千宇”和“宏宇”不是一家单位,不该给王女士退定金。法院据此认为诉讼主体不清,王女士当庭撤诉。

  3000元钱就这样打水漂了,王女士心有不甘,她通过北京市工商局查到了“东易日盛”总公司的电话,找到该公司“渠道管理部”丁经理。听了王女士交纳定金的过程,丁经理明确表示:“‘宏宇’是由‘千宇’变过来的,只是营业执照名称的变更,后者的债权债务应完全由前者负责。我公司历来在哈尔滨只有一家分公司,你交的定金必须由‘宏宇’承担责任,这一点没有含糊。”为此,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宏宇”双倍返还家装定金。本报记者 汤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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