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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白慧磊)为了解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和补偿情况,省卫生厅于10月下旬组织开展以“新农合”基金监管和方案运行为重点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省卫生厅专门抽调了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太原市管理经办人员分三组从10月20日起,对全省11个市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新农合”总体运行情况;补偿方案的适用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新农合”基金审计和监督情况,包括农民参与监管的情况;“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情况;“新农合”资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各地对“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全面推动“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后健康平稳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