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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刚10天,房价就降了14.7万元。北京市首起因房屋降价引发的诉讼一审有果,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判决驳回了涂女士的诉讼请求。
此前涂女士以欺诈为由起诉开发商,要求调整房屋售价及贷款金额,享受与后购房业主相同的待遇。
庭审现场
近30人旁听多数同情原告
媒体之前的大幅报道,使此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将近30名市民昨天上午来到法庭旁听。原告涂女士则没出现在法庭上,由代理律师出庭。
10点宣判前,许多人小声地讨论着,多数对原告涂女士表示同情,认为“突然降了那么多,搁谁身上也接受不了”。
法院判决
“不降价”说法是预测不是决策
涂女士提供了两份录音材料作为证据。法院判定该录音确为原告及其丈夫与售楼小姐之间的谈话。
从录音内容看,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当涂女士询问房屋是否会降价时,售楼小姐确曾说过不会降价。
但法院认为,该内容是对未来事实的预测,不是对合同具体条款的商讨,且未写入商品房预售合同。
销售人员并非市场营销中的决策人员,其作出的预测不能代表开发商的价格决策行为。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涂女士的诉讼请求。
案情回放
相同户型促销10天降近15万元
今年5月10日,涂女士与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预售合同,购买了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一套房屋。
签订合同之前,销售人员承诺,今后只可能对小区中不好卖的户型降价销售,涂女士选中的户型绝对不会降价。
5月19日,涂女士发现,开发商对包括自己所购户型在内的绝大多数户型均进行了降价销售。而与自己所购房屋户型相同、楼层相近且原单价相同的商品房,降幅达14.7万元之多。
涂女士起诉开发商,要求将房屋单价由22986.17元/平方米降至21064.22元/平方米,并将贷款金额由60万元变更为45.2644万元。
律师提醒
如认为内容重要应要求写入合同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购房者称自己被售楼小姐的承诺欺骗,而后起诉开发商的案件,在北京朝阳、通州、大兴等各区均有多起,但基本以购房者败诉告终。
北京律师陈楠说,此前他就对原告的诉讼结果持悲观态度。
“售楼小姐所说的内容,如果没有写入合同,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相当于说了白说。”陈楠认为,虽然从法律规定上看,售楼小姐的过分吹嘘有可能被认定为欺诈,但很难取证。
陈律师提醒购房者,面对售楼小姐的“美言”不要轻信。如果售楼小姐所说内容对自己极为重要,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的决策人员核实,并要求其写入书面合同,设定赔偿条款。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