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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30亿元设政府引导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5:20  深圳商报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获悉,金融风暴正袭击着创投业。目前,创投公司面临投融资困难,投资项目成长风险加大,外资创投机构资金严重短缺等困难。昨天出台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创投业雪中送炭,将有力推动创投业的发展,长远看将改变优秀创新型中小企业初期资金饥渴局面。

  外资创投投融资额降八成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王守仁昨日介绍,据统计,由于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一直在国内市场唱主角的外资创投公司明显受到影响。无论其募集新资金的数额、新的投资额、上市融资额均大幅下降八成。

  国内创投机构也面临挑战。过去两年,股市、房市暴涨,一些资金大户、特别是大型民企,纷纷以信托或直接参与的方式进入创投领域。到今年上半年,这些投资机构出现明显资金困难。股市暴跌,中小板扩容放缓,创业板延迟推出,场外股票交易代办市场设立放慢,使得创投资金退出渠道收窄,创投资金流速明显放慢。

  基金以事业法人形式设立

  《指导意见》规定,“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的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

  王守仁指出,《指导意见》明确引导基金“以独立事业法人的形式设立”,这就表明引导基金资金性质属于政府公共财政,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法人的定位,也纠正了目前各地将政府出资设立的引导基金,或创投公司定位为国有公司的管理办法。国资有保值增值,甚至年年有收益的考核指标。这种方式有违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的宗旨,同时也使创投基金运作效率低下。

  民间资本将大量进入创投业

  《指导意见》为我国创投业面临金融危机挑战,后续资金不足送去了信心和动力。据介绍,《指导意见》出台后,国家、科技部及省市各级政府相继均将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按照规定,各级引导基金均不直接参与投资项目,而是将引导基金看成母基金,按照一定比例与合格的创投公司一道形成子基金,共同投资符合规定的早期项目。这种放大效应,将会带动巨量的资金进入创投业。我国创投公司注重成长、成熟期投资的局面将得到很好改善。据介绍,此前美国、以色列、我国的台湾均采取了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投资的做法,并且相当成功。

  另据记者了解,深圳政府正酝酿设立30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王守仁初步算了一笔账,一般政府引导基金与创投基金在投资项目时均是三七开,按一次放大3至5倍计算,可以放大到100到150亿元。这一数目仅指创投资金,还不包括上市融资、银行投入等资金的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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