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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行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6:1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国将实行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制
矿难、火灾、溃坝……最近一个时期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社会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呢?

  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毅给出答案: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章不循;监管不力;事故背后的腐败,官商勾结结成利益共同体,某些政府官员充当这些非法业主、非法矿主的保护伞,甚至参与瞒报。

  今年已发生10起特别重大事故

  今年以来,全国一共发生了10起、一次死亡30个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涉及到煤矿的5起,铁路交通1起,道路交通1起,舞厅火灾1起,还有2起是废旧矿山的。

  黄毅说,尤其是在9月8日到9月21日,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发生了5起特别重大事故。最为严重的就是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发生的特别重大溃坝事故,271人遇难。这是迄今为止,全世界最大的尾矿库事故。

  此外,事故瞒报问题突出,具有代表性的有两起事故,造成44人丧生的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和造成35人丧生的河北李家洼煤矿井下非法采矿炸药爆炸事故。

  对于后者,黄毅说:“事后矿主隐瞒不报,私自销毁尸体和事故现场,并且买通了记者,与当地的某些政府官员相互勾结,瞒报事故达2个月之久,最后在群众的举报下,我们通过认真的查实,把事故的基本情况大体地查清楚了,认定事故当中有35人遇难。”

  黄毅说:“目前,这10起特别重大事故都在加快地调查中。我想,近期会有几起事故结案,结案之后我们会把这个调查处理的情况,及时地向大家公布。”

  建立事故约谈制给地方领导施压

  针对近期事故频发的严重现实,安全监管总局重拳出击,采取三项有针对性的措施: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此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与建立企业诚信制度结合起来。近期就要实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制度。所有今年以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都要上黑名单,而且这个黑名单要公布。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强化行政问责相结合。不仅要追究事故的直接责任,而且还要问当地政府是否履行了责任。

  ——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严肃查处事故。安全监管总局提出了在事故的查处上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事故的通报制度。二是建立事故的约谈制度。如果一个省发生了一起或者两起以上重特大事故,就要求这个省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带着安全监管局长,如果是煤炭事故就带着煤监局长到北京来约谈,讲清楚事故的原因,对防止事故的发生有什么措施。三是事故现场分析制度。通过看现场,可以起到一种警示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这一幕不要再发生!

  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271人遇难。 这是迄今为止全世界最大的尾矿库事故。

  上图是事故救援现场找到一名遇难者(9月10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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