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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之争打上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6: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中介费之争打上公堂

  杜先生打的中介费欠条。

  省城的杜先生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还没有尝到乔迁的欣喜,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委托中介买房子原本图个简单快捷,没想到房子买到了,却和中介对簿公堂,归根结底,都是中介费惹的祸。

  一眼相中房子给中介打欠条

  杜先生称,8月份他接到济南海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经纪人的电话,约他去看市中区的一套房子,去后一眼便相中了。8月30日,杜先生同中介的两个经纪人一起来到房主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海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出现,见证双方的协议。

  接着,按照跟中介以前的口头约定,中介的经纪人小孟和小宋要求杜先生支付总房款1.5%的中介费,杜先生觉得自己还有后续手续没有办理完,要求拿到房产证后再付清。

  于是双方妥协,杜先生写了一张“中介费欠条”,上面写着“今欠济南海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中介服务费6420元,承诺于房产手续办理齐全当日、见新证当日一次性付清。”

  恼中介不作为委托人拒付费

  9月9日下午,杜先生夫妇和原房主约定去房产大厦办理交费、拿房屋买卖协议等事宜,中介有两个人员陪同办理。但就是这天的经历让杜先生很是恼火。

  他说,中介公司的人员对办理业务的程序很不熟悉,甚至对办理相关业务的地点也不清楚,导致他们一行人耽误了很多时间。最后到了办理地点,还是杜先生自己去复印的各种证件,办理相关事情,中介的人员没有主动插手。

  9月10日,杜先生拒绝了中介跟他办理手续的请求,独自一人缴纳了契税办理了过户手续。

  事后,杜先生说自己向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中介公司表示歉意,但是杜先生认为自己不能付给海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中介服务费或只能支付少部分信息费。

  双方对簿公堂调停暂平争端

  由于私下和解不成,海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将杜先生告上了法庭。10月17日开庭当日,双方在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 中介公司作为原告,强调杜先生通过中介公司达成买房意愿的事实结果;而杜先生称,中介公司没有主动同他订立中介合同,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不作为等等。

  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虽然心里各有不满,但最终还是达成了协议,由杜先生支付中介公司服务费4350元。


记者 任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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