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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工作不实还拒退“安置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06: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介绍工作不实还拒退“安置费”

  小刘和林老师草拟的协议。 董钊摄

  □记者董钊

  本报10月24日讯 从青岛一所专科学校毕业的小刘一心想在济南找工作,当听说只要交一笔“安置费”,济南某技校的一位老师就可以推荐工作,他立即交了钱。可是没想到,单位的现实情况与协议书的情况差距不小。

  小刘两年前从青岛一所专科院校毕业,机电一体专业出身的他想在济南找份工作,可一直不能如愿。偶然的一个机会,他认识了济南某技校的一名学生,这名学生告诉他,学校的林老师可以推荐工作。小刘喜出望外,立即找到林老师。林老师表示,要想找到工作,必须先交1600元的“安置费”。

  “我当时找工作挺急的,没有多想就交上了这笔钱。”小刘说。交钱后,林老师给他开了收据,并且手写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为,林老师给小刘安置省城一家公司工作,性质为劳务合同工,实习期为两周,实习期结束后,月工资为1500元。“如条件不符,退安置费。”

  “接着我就去公司上班了,可是到公司一问,发现根本不是这回事。”小刘说,到公司后,一位车间主任告诉他,工资按照小时计算,每小时5元。“这样算,我一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不休息才1200元,怎么也到不了1500元啊。”小刘说。

  了解情况后,小刘没有上岗就直接不干了。随后他向林老师索要“安置费”,却遭到了拒绝。“我并没有去上班,而且协议中明确写着如果与事实不符要退钱,老师怎么会变卦了呢?”小刘显得有些气愤。

  24日,记者拨通了小刘提供的林老师的电话。接通电话后,对方首先询问记者的身份,然后称记者打错电话了,自己不姓“林”而是姓“迟(音)”,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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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董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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