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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4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对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沙坪坝店“11·10”踩踏事故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进行宣判,两名责任事故人向学信和段程伟,分别获刑2年和3年。法院审理查明,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沙坪坝店防损部经理向学信全面负责此次店庆活动的安全工作,时任该店防损部经理助理段程伟负责活动期间外围入口的安全保障工作。2007年11月10日(踩踏事故发生当天),段程伟擅自改变该店十周年店庆应急预案规定的“打开所有的入口,对不牢固的防护栏加固,要移开主入口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的要求,在家乐福沙坪坝店三个店门(包括东门、中门和西门)的入口摆放桌子,控制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