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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宫伟 通讯员 王会更】一男子朱某因敲诈勒索被判入狱3年6个月,服刑期间又被查出伙同他人伪造灶具发生爆炸的假现场后用自伤身体的方法敲诈灶具厂家3万余元的事实。河北区检察院重新以敲诈勒索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其进行了加刑。
2006年12月,朱某、颜某合谋后,采购了一款某知名品牌的燃气灶具,安装在本市河北区一处单元房内。随后,朱某用锤子将灶具玻璃台面砸碎,并用开水将自己胳膊烫伤,颜某又将灶具内部的电线烧坏,制造好爆炸现场。颜某拨打该品牌客服电话,以在新闻媒体曝光等威胁手段,向厂家勒索。12月18日,厂家向两人支付1.3万元。尝到甜头的朱某、颜某在2007年2月用同样手段敲诈另一厂家1.8万元。所获赃款均被二人瓜分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定朱某、颜某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因为朱某是又被查出新罪,所以数罪并罚,将刑期追加到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