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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要求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10: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信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建立工业和通信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各级工业和通信业管理部门要在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业和通信业行业管理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业、通信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知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信息的时效性。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立即逐级报送事故概况外,对事故详细情况要及时跟踪,及时续报事故要素和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通知还公布了应急联络有关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值班室电话:010-66014249,安全生产司联系人:鲍常科,电话及传真:010-66018231,电子邮箱:baochangke@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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