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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10天后降价14.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10:14  郑州晚报

  买房刚10天,房价就降了14.7万元。北京市首起因房屋降价引发的诉讼一审有果,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判决驳回了涂女士的诉讼请求。此前涂女士以欺诈为由起诉开发商,要求调整房屋售价及贷款金额,享受与后购房业主相同的待遇。

  据了解,今年5月10日,涂女士与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一套房屋。5月19日,涂女士发现,开发商对包括自己所购户型在内的绝大多数户型均进行了降价销售。而与自己所购房屋户型相同、楼层相近且原单价相同的商品房,降幅达14.7万元。于是涂女士起诉开发商,要求将房屋单价由每平方米22986.17元降至每平方米21064.22元,并将贷款金额由60万元变更为45.2644万元。

  本案审理中,涂女士曾提供了两份录音材料作为证据。从录音中涉及的人员身份、所谈内容等,法院判定该录音确为原告及其丈夫与售楼小姐之间的谈话。从录音内容看,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当涂女士询问房屋是否会降价时,售楼小姐确曾说过不会降价。但法院认为,该内容是对未来事实的预测,不是对合同具体条款的商讨,且未写入商品房预售合同。销售人员并非市场营销中的决策人,其作出的预测不能代表开发商的价格决策行为。

  销售人员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涂女士能否变更合同条款的关键。但录音显示,售楼小姐不是明知房屋将来肯定会降价而故意隐瞒或者告知涂女士虚假情况,所以其行为不构成欺诈。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涂女士的诉讼请求。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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