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电梯公司副总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5日18: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违规私揽工程,还让没有资质的工人施工酿成工人死亡的惨祸,北京市京承电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冉某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了代价。记者今日获悉,冉某被西城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2月15日,北京市京承电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冉某,违规使用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私自承揽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新楼电梯扶手安装工程。随后,冉某将该工程通过中间人交由根本没有安装资质的孙某、徐某等人施工,也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没给工人配发防护用品就默许对方施工。3月17日晚,当孙某、徐某等人正在工地现场安装电梯扶手时,由于违规操作,电梯突然启动,致使在井道内安装施工的工人徐某头部被挤压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冉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冉某自首,也能积极赔偿,认罪悔罪,法院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J001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