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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人才 可申请经济租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6日01:2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勋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人事局获悉,《福州市人事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经济租赁房工作的通告》现已出台,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可由企业统一向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请经济租赁房,本期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5日。

  通告中指出,福州市人事局受理的经济租赁房承租对象,是福州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本市缴纳税款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以及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或中级及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须无住房。

  相关人员可由用人企业统一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1、2号窗口免费申请办理手续,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联系电话:83325324、833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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